被繼承人在大陸地區遺有房屋者,應併入其遺產總額報繳遺產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因兩岸人民經濟交流頻繁,國人常有在大陸地區置產,若被繼承人死亡時於大陸地區遺有房屋者,應併同於我國境內之全部遺產報繳遺產稅。 該局指出,凡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 113-12-13外僑納稅義務人領取國外雇主給付之退休金計算課稅所得方式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領取的退休金,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之退職所得,減除定額免稅金額後須併入年度所得總額申報納稅。外僑納稅義務人領取之退休金如由臺灣境內公司給付,公司會依照規定減除定額免... 113-12-06雇主因補足舊制員工退休金預估數,得於實際提撥至退休準備金專戶之年度以費用列支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雇主依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預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時,須就不足支應數依法提撥款項到專戶,因補足差額而提撥之金額得全數於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 該局說明... 113-12-05個人因投資公司所發生之投資損失,以及金錢借貸未獲清償之呆帳損失,均不得列報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1規定之財產交易損失,係指個人基於非經常買進賣出其持有之各種財產或權利所發生之損失。個人投資公司所生之投資損失,以及金錢借貸未獲清償之呆帳損失... 11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