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來襲造成災害損失,可依災損減免三步驟申請稅捐減免
營利事業列報大陸地區已繳納之所得稅應正確計算可扣抵限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取得大陸地區服務收入,於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時,其在大陸地區已繳納之所得稅額,得自應納稅額中扣抵,惟扣抵之數額,不得超過因加計其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而依臺灣地區適... 115-06-29個人如有海外財產交易損失,應注意僅得自同年度海外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我國境內居住者個人處分境外(不含大陸地區)資產(如房地、基金、債券及股票等)而取得之所得,屬海外財產交易所得,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下同)1... 115-06-26營利事業向非金融業借款之利息,超過利率標準部分,不予認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因營業所需向個人等非金融業借款之利息,超過財政部核定借款利率最高標準者,不予認定。 該局說明,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14款規定,營利事業向金融業以外借款之利息... 115-06-25被繼承人遺有保管箱者,如何辦理開箱程序並申報遺產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於金融或信託機構有租借保管箱者,繼承人應注意開箱前須先通知國稅局派員到場一起點驗登記保管箱內財物。 該局說明,被繼承人死亡前在金融或信託機構租用保管箱,該保管箱內的現金、... 11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