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製作移轉訂價報告應注意事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114年與其關係人間從事受控交易,於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以下簡稱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2... 115-05-18營利事業暫估工程保固費用,於會計年度結束前仍未實現者,不得列報為當年度之費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承攬工程,依合約規定負有保固責任,於會計年度結束前暫估之工程保固費用,屬未實現費用,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以下簡稱查核準則)第63條規定,不得列報為當年度費用。 該局... 115-05-15個人間借貸利息不適用特別扣除額,應依法誠實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間借貸收取之利息,應併入收取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且無儲蓄投資特別扣除之適用。 該局說明,個人貸出款項收取利息之所得,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規定之利息所得,因非... 115-05-14納稅義務人如有取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併同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並繳納所得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有取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併同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並繳納所得稅。 該局說明,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有取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 115-05-13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均應按期申報銷售額與營業稅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當期銷項稅額扣抵進項稅額後之餘額,為當期之應納或溢付稅額,因此不論有無銷售額均應申報,其有溢付稅額時始可留抵或退還。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規定... 11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