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應依規定時限據實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14年1月1日起,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開立電子發票,應於規定期限內,將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據實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稱平台)存證。 該局說明,依修正後加值型及... 114-01-22境內居住者各類所得憑單免填發作業規範報您知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年財政部積極推動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及網路申報,並於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下載或查詢服務,納稅義務人對於取得憑單之需求已大幅降低,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所得憑單係採「原則免填發... 114-01-22接獲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補稅稅單,請於114年2月11日至20日繳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將陸續於114年2月上旬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限繳日期為114年2月11日至114年2月20日。 該局說明,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114-01-22公司逾期繳納申報應納稅額情節輕微者仍可適用盈虧互抵規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同法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 11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