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土地設有「地上權」,申報遺產稅別忘了估價減除!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繼承之遺產土地,係依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公告土地現值」核算遺產稅課稅價值,惟如土地設有地上權時,因該土地的使用權歸屬於地上權人,導致土地價值減低,故應扣除地上權價額。 該局說明,估... 115-02-24納稅義務人因強制執行程序出售不動產,仍應依法申報房地合一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稅新制施行後,個人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或土地(以下簡稱房地),經法院強制執行拍定,仍應依法申報房地合一稅。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項、第14條之5及... 115-02-23扣繳義務人給付各類所得,應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扣(免)繳憑單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扣繳義務人給付薪資或房屋租金等各類所得時,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扣(免)繳憑單。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88條、第89條第3項及第92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於每月10日前... 115-02-13父母贊助子女購置不動產,房貸誰背贈與稅大不同!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詢問,如果父母打算為子女置產,選擇送頭期款給子女買房,而讓子女背房貸,或是直接買房子送給子女,贈與稅有什麼不一樣呢? 該局說明,子女自己簽約購屋,父親贈與現金給子女付... 115-02-12出售連續繼承取得之不動產,課徵房地合一稅應如何計算持有期間?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土地(以下簡稱房地),如被繼承人取得房地日期在105年1月1日以後,應適用新制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如果是連續繼承取得,應以最近一次被繼承人取得日判斷是否... 11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