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借款購買房地所支付之利息,應按房地實際使用情形正確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購買之房地,如屬存貨及非供營業使用,其借款所支付之利息支出,不得以當期費用列支。 該局說明,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9款規定,營利事業購買供營業使用之房屋、土地... 115-01-16提醒機關團體檢視113年度結算申報案件,如有不符稅法相關規定者,請儘速辦理更正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合於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3款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下稱機關團體)及其附屬作業組織,應依同法第71條之1第3項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並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 115-01-15營業人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應於事實發生之當期或次期申報扣減銷項稅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因銷售貨物或勞務所開立之統一發票,如於申報繳納營業稅額後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應於事實發生之當期或次期申報扣減銷項稅額。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規定,營業人... 115-01-14FINI申請預先核准適用所得稅協定關於股利或利息之上限稅率者,請儘早於2月底前提出申請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外國機構投資人(以下簡稱FINI)投資我國境內股票或債券取得中華民國來源之股利及利息所得,得於取得前申請預先核准適用所得稅協定關於股利或利息之上限稅率,於被投資公司給付股利或利息... 115-01-13個人申報房地合一稅,勿以不實憑證虛列成本費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時,成本及費用應如實申報,如有列報裝修費,應檢附相關合法憑證,包括統一發票或收據及修繕合約、修繕項目明細表、估價單、付款證明及修繕前後照片等相關文件佐證,不... 115-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