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提升退稅效率及優化稅務服務品質,持續推動「營業稅直撥退稅」措施,營業人因銷售貨物或勞務適用零稅率,或因取得固定資產等而溢付之營業稅,申請退稅時,可利用營業人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辦理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轉帳存入指定帳戶內,免去往返金融機構提兌時間,快速、便利又安全。
該局說明,直撥退稅申請方式有二種:(一)營業人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點選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業稅/營業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免用憑證,僅須鍵入相關資料並上傳存摺影本電子檔,退稅款將直接撥入指定存款帳戶;(二)營業人亦可以書面申請,於「營業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上填妥金融機構帳號等相關資料,蓋妥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並檢附存摺封面影本,親送或郵寄至所轄國稅局辦理。
該局呼籲,營業人申請營業稅直撥退稅,不僅可降低支票遺失、延誤送達或遭冒領等風險,也能減少紙本作業與郵寄成本,符合政府推動數位化及節能減碳政策,兼具便民與環保效益,只需申辦一次,不必逐期申請,省時又便利,請多加利用。
(聯絡人:徵收及資訊組張股長;電話02-23113711分機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