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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新聞稿
序號 標題 發布日期
1 繼承人於遺產稅繳清前,可申請按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以辦理不動產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115-08-03
2 生前購買預售屋,遺產稅申報方式報您知 115-07-31
3 國稅局積極承受無法拍定之不動產,以維護租稅債權 115-07-01
4 被繼承人遺有保管箱者,如何辦理開箱程序並申報遺產稅 115-06-24
5 繼承上市(櫃)公司股票所獲配之股利,應如何申報遺產稅? 115-05-19
6 遺產稅必要時可申請延期2個月繳納 115-05-05
7 拋棄繼承未必節稅,申報遺產稅請留意相關規定 115-04-27
8 遺產稅未繳清前,如有特殊原因,可提供擔保先行移轉部分遺產 115-04-13
9 遺產稅申報不動產價值有學問!掌握關鍵評價時點,申報權益不縮水 115-03-30
10 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我國境外之國民,其遺產稅申報扣除額有限制 1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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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 3 頁,27 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