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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新聞稿
序號 標題 發布日期
1 遺產稅未繳清前,可提供擔保先行移轉部分遺產 114-04-07
2 被繼承人死亡前應納未納之當年度地價稅及房屋稅,可按生存天數比例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114-04-02
3 遺產稅必要時可申請延期繳納 114-03-19
4 出售免徵遺產稅農業用地,應注意5年內農業使用之列管期間 114-03-03
5 遺產稅申報身心障礙者扣除額「適用對象」報你知! 114-02-14
6 以被繼承人遺產中之存款繳納遺產稅,可比照多數決同意提出申請 114-02-12
7 生前贈與土地,受贈人有無移轉所有權,遺產價值之計算大不同 114-01-15
8 114年起遺產稅課稅級距金額調整囉! 113-12-20
9 被繼承人第一順序之部分子女與代位繼承人共同繼承時,遺產稅扣除額怎麼算報你知 113-11-27
10 以被繼承人所遺上市櫃股票抵繳遺產稅之計算 1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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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 3 頁,21 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