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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新聞稿
序號 標題 發布日期
1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人之財產,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114-08-20
2 申報遺產稅使用「稅額試算服務」,超簡便! 114-08-15
3 個人交易因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屋、土地,應如何判斷適用稅制及計算持有期間? 114-08-14
4 協議分割遺產與抛棄繼承,遺產稅負大不同 114-08-11
5 以被繼承人所遺上市櫃股票抵繳遺產稅之計算 114-08-04
6 繼承訂有三七五租約之土地,遺產價值計算大有學問 114-07-04
7 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繳納,如對核定應納稅額不服,應在原稅單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 114-06-20
8 遺產稅稅額試算經「確認」才算申報!線上回復別漏做 114-06-16
9 短期內連續繼承股票獲配股利,遺產稅報稅丿步報您知 114-06-13
10 公設地劃設後至繼承取得前,未曾以繼承以外原因移轉者,可全額抵繳遺產稅 1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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