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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稅額試算經「確認」才算申報!線上回復別漏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便利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納稅義務人於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並不代表遺產稅已核定,亦不等同完成申報,須回復確認才算正式申報完成,回復方式可選擇線上確認回復或填妥確認申報書至任一國稅局臨櫃遞送或以掛號郵寄至被繼承人戶籍地國稅局。

該局說明,遺產稅稅額試算除了臨櫃辦理外,亦可採上網申辦,即可完成申報流程,線上申報作業可透過3步驟完成:

第一步【申請】: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被繼承人配偶或子女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或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以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行動電話認證、金融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等驗證方式提出申請,並可同步申請延長遺產稅申報期限。

第二步【下載】:國稅局將於受理申請後30日內產出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確認申報書,並依申請人勾選方式以掛號郵寄或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下載試算書表。申請人也可於申請後30日起90日內,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以前述憑證或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之查詢碼登入下載試算書表。

第三步【回復】:申請人經核對試算書表後,若確認無誤,可於申報期限屆滿前,以前述憑證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線上登錄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

該局提醒,稅額試算通知書僅為協助申報之便民措施,並非屬稅額核定處分,納稅義務人仍應確認試算內容是否無誤,如確認有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所列以外之財產、不同意試算書表內容或有其他應調整事項,仍請依法於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

(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邱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610)

更新日期:114-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