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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2月2日,請多利用網路申報,便捷又環保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4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同年2月2日(因法定申報截止日115年1月31日適逢星期六,依法展延至同年2月2日止),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下稱申報單位)預為準備並請如期完成申報。

該局說明,各類所得憑單申報可採人工、媒體及網路方式辦理,其中網路申報便捷又環保,申報單位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申請報稅密碼(或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申請IC卡)並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t.gov.tw/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綜合所得稅/扣繳申報專區)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軟體,安裝後輸入各類所得資料並檢核完成,即可透過網路上傳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申報單位利用網路上傳各類所得憑單後,如於申報期限內發現上傳資料錯誤或有疏漏,可透過網路重新上傳,惟請務必確認再次上傳資料包含前次上傳成功之資料,以避免前次上傳資料遭覆蓋致短漏報各類所得憑單而受罰。

該局呼籲,申報單位應於115年2月2日前完成114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作業,並請多加使用網路申報,可免往返國稅局之不便,如有憑單申報相關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軟體操作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9-085-188洽詢。 

(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林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70)

更新日期:11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