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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保官利用視訊一次到位暖心服務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者遇有稅捐爭議、或有申訴陳情及申請行政救濟之相關疑義時,可向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納保官協助,進行溝通、協調及相關疑義的解答,申請方式多元,除以書面申請外,並可運用傳真、電話、網際網路以及視訊等方式進行申請與聯繫,對納稅者提供便捷的納保權利保護服務。
       該局說明,該局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以下簡稱納保)業務,依法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目前在總局及各分局、稽徵所共設置18名納保官(含1名主任納保官),藉由納保官稅務專業與豐富的實務經驗,積極的為納稅者提供妥適必要的協助。以112年1至8月該局在納稅者申請復查階段,經該局納保官基於維護申請人權利,主動與原查單位進行溝通協調而經變更原核定案件較去年同期成長15%,顯示該局納保官主動積極解決紛爭,有助於疏減訟源並維護納稅者權利。
       該局舉例說明,甲商號110年度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漏開統一發票並漏報銷售額,經該局於112年核定補徵營業稅及裁處罰鍰後,因甲商號逾期未繳納遭移送強制執行;甲商號不服申請復查,雖已逾申請復查之法定不變期間,然經該局納保官深入瞭解本件違章情節之處分,實因甲商號之負責人A君消極不作為乃至疏於有利事證之提示,又因其與他人發生財務糾紛,致處所不定,然有關事實之釐清仍有待A君之說明,納保官乃主動與A君聯繫,在納保官建議下進行視訊會議,並與甲商號及A君所涉之營業稅及所得稅相關單位共同會商,以化解A君疑慮,該局依該次視訊會議及A君後續提示資料,變更原核定各項稅額及罰鍰金額,另考量甲商號營運情形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亦協助甲商號及A君申請分期繳納補徵稅額及罰鍰並經核准。本件已移送執行的案件在納保官協助下,讓A君在困頓無奈時乍見曙光,亦建立其對稽徵機關的信賴感,與該局攜手合作維護自身權利。
       該局提醒,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bt.gov.tw)設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詳列納保官設置相關申請資料,亦有依各項稅目及業務別彙整該局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例小故事,歡迎民眾參考及運用。
(聯絡人:法務組張審核員;電話2311-3711分機2065)

更新日期:11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