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工申報
利用本局提供或自行依財政部頒訂格式印製(樣張需先經財政資訊中心掃描測試合格後,方能印製)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
(二) 媒體申報
申報單位得以媒體檔案(光碟片、磁帶)辦理扣(免)繳憑單、 股利憑單申報。
但下列2項資料不得使用媒體申報:
- 所得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姓名無法查填(空白)之所得資料。
- 非屬當年度給付之扣免繳資料及股利資料。
(三) 網路申報
申報單位得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申請報稅密碼、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IC卡,或至數位發展部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申請XCA憑證,並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各類所得憑單資料電子申報系統」,安裝後執行申報系統,輸入扣(免)繳憑單、 股利憑單資料並審核完成,透過網路上傳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