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自用住宅重購退(抵)稅四部曲

自用住宅重購退(抵)稅四部曲文宣

自用住宅重購退(抵)稅四部曲文宣說明:

第1部:新、舊屋X出租  X營業

第2部:個人或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該房地設有戶籍並居住

第3部: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必須在2年內完成

第4部:申請重購退稅後5年內不得變更用途或移轉,違者追繳

更新日期:11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