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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條件要件

綜合所得稅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條件要件文宣

綜合所得稅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條件要件文宣說明:

1. 本人(或合併申報配偶)對扶養者 互負扶養義務 

2. 受扶養者應符合三要件 
 (1)同居一家 
 (2)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 
 (3)有實際扶養事實 

3. 受扶養者未滿18歲 

4. 滿18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校就學
 (2)身心障礙 
 (3)無謀生能 

更新日期:11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