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高基本生活費文宣內容: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基本生活費調高為每人21萬元(114年5月報稅適用)
A. 基本生活費總額
21萬元╳人數(納稅人、配偶、受扶養親屬)
B. 免稅額
9.7萬元╳人數(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70歲以上,每人可減除14.55萬元)
C. 扣除額
標準或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房租支出)
A-B-C有正數差額者,可從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 調高基本生活費文宣內容: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基本生活費調高為每人21萬元(114年5月報稅適用)
A. 基本生活費總額
21萬元╳人數(納稅人、配偶、受扶養親屬)
B. 免稅額
9.7萬元╳人數(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70歲以上,每人可減除14.55萬元)
C. 扣除額
標準或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房租支出)
A-B-C有正數差額者,可從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