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租金支出變特別,租屋減稅更直接文宣內容:
減負擔
1.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撫養直系親屬在我國境內無自有房屋(5種例外)而租屋自住所支付的租金(應減除接受政府租金補貼的部分)
2.全戶上限提高到18萬元
3.原為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只要符合條件及限額內,不需設籍,也不需房東同意都可申報扣除
排除使用:
1.適用稅率在20%以上者
2.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稅者
3.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
應檢附文件:
租賃契約書影本
付款證明影本
設籍或自住切結書
提醒小提醒:
國稅局未提供查詢房租支出扣除額資料,請記得檢據申報享減稅
房客抵稅諮詢專線080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