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應美國關稅衝擊我國產業報稅延長資訊文宣內容:
因應美國關稅衝擊我國產業報稅延長,繳稅延分期減輕國人壓力:
113年度所得稅報繳期限延長至6月30日
- 綜所稅/營所稅申報及繳納期間:114/5/1-6/30
- 所得及扣除額資料開放查調:114/4/28-6/30
- 綜所稅‐網路申報應檢附資料:114/7/10前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附件上傳系統上傳,或寄(送)至戶籍地國稅局或就近任一國稅局
- 營所稅‐網路申報應檢附資料:114/7/30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或 7/31前寄(送)至所在地國稅局
- 綜所稅退稅期程維持不變,114/6/30前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及5/12前稅額試算紙本回復至戶籍地國稅局,適用第一批7/31入帳!
- 繳稅有困難可申請延/分期繳稅
適用稅目:所得稅(綜所稅、營所稅、房地合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如有需求,可於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不限繳稅金額、免加計利息,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3年(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