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減輕負擔更有感文宣內容: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115/05/01-115/06/01
5/1為國定假日,國稅局不提供臨櫃報稅服務
一、基本生活費↑3,000元為 21.3萬元
二、長照特別扣除額↑6萬元為 18萬元
長照特別扣除額適用條件:
- 符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者
(不包括年滿80歲且僅持身分證明文件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看護者) - 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至第8級並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之服務
- 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或團體家屋全年達90日
(113年度入住達90日且持續入住至114年度死亡者,114年度入住日數不受90日限制)
排除適用
- 適用綜所稅稅率20%以上者
- 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稅者
- 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