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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將屆請勿購買售價偏低來路不明之菸酒商品,以維護身體健康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農曆春節即將到來,對於菸酒商品需求量大增,請消費者千萬不要貪圖便宜而購買售價偏低來路不明之菸酒商品,以維護身體健康。

該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菸酒商品時,菸品應注意菸盒包裝上刊印的辨識標記(N51.8、T51.8或NT51.8)及有效期限;酒品須確認瓶蓋是否完整,並比較售價是否偏低等。為維護菸酒商品市場產銷秩序,各縣市政府及各地區國稅局,持續加強查緝產製或販賣私、劣菸酒,以保障合法業者權益及維護消費者身體健康。

該局說明,有關菸酒稅之課徵,菸品的部分,以一包20支的紙菸為例,應課徵的菸酒稅及健康福利捐合計為51.8元;酒品的部分以1瓶0.7公升,酒精濃度40度的威士忌酒為例,屬蒸餾酒類,每瓶應課徵的菸酒稅為70元。銷售菸酒商品,除了須繳納前項應課徵之菸酒稅外,其售價還應包含生產菸酒商品的製造成本、銷售費用、利潤及其他應課徵之稅捐。消費者在市面上如果買到低價或便宜的菸酒商品,極有可能是買到危害身體健康的私、劣菸酒。

該局呼籲菸酒進口商、產製及販售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並請消費者不要購買來路不明售價偏低之菸酒商品,以維護自身健康。

(聯絡人:銷售稅組黃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10)

更新日期:113-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