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民眾,應檢視是否確實已將申報資料上傳,如需繳稅,並需確認是否繳稅成功。
該局說明,該局在審理未申報綜合所得稅案件時,發現時有民眾到該局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後,却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且未繳納稅款的情形,直至該局通知繳納本稅及罰鍰時,民眾才發覺自己在網際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雖然在系統上完成相關計算程序,最後卻未將相關申報資料上傳,且未確認是否已確實繳納稅款。為避免上開情形,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已設定警示訊息,如察覺民眾報稅資料未確實上傳而欲離開系統時,系統會顯示「本案尚未完成網路申報,是否要上傳後再離開。」訊息,請民眾務必留意;另外,如有應繳納稅款,也請務必確認是否有確實依選取的繳款方式繳納稅款。
該局舉例,納稅義務人甲君採網路申報110年度綜合所得稅並選擇以存款帳號扣款方式繳納稅款,因一時疏忽未上傳成功,且未確認是否有確實扣款,致未辦理結算申報且未繳納稅款,嗣經該局查得甲君110年度有所得180萬餘元,除核定應補稅額4萬餘元外,另裁處罰鍰1萬餘元。
該局呼籲,民眾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注意是否確實完成申報及繳稅成功,尤其是採網路申報時可留意系統畫面提醒的相關警示訊息,以免因未申報綜合所得稅而受罰,以維自身權益。
(聯絡人:法務組錢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