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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電商課稅專區-營業稅】-繳稅Q&A
 Q1: 境外電商營業人以匯款方式繳納營業稅,繳納日是以那一天核認?
 A1: 境外電商營業人跨國匯款繳納營業稅,應於繳納期間屆滿前繳納,繳納日期以實際匯款日核認,倘繳納期間之末日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以該日之次日為繳納期間之末日。
   
Q2: 境外電商營業人因所在國家與臺灣分處不同時區,若採匯款繳納營業稅時,如何認定實際匯款日?
A2: 以臺灣時間認定。
   
 Q3: 境外電商營業人可否以外幣匯款繳納營業稅?
 A3: 1.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2條之2第2項規定,境外電商營業人以匯款方式繳納營業稅者,應將繳納稅額或罰鍰金額(新臺幣)全額匯入指定公庫,並應自行負擔匯費及相關處理手續費用。
2.境外電商營業人若無法於境外兌換新臺幣匯款繳稅時,由匯款銀行採電文(電文型式:MT103)洽詢臺灣銀行城中分行(BKTWTWTP045)其應繳新臺幣之等值外幣金額,再由臺灣銀行城中分行回復相關兌換匯率及手續費資訊,請留意電文往來時間,避免逾繳納期限匯款。
   
Q4: 境外電商營業人以匯款方式繳納營業稅者,如未全額匯入指定公庫或逾期始匯款繳稅,致洐生短繳稅款、滯納金及利息之情事,國稅局是否會補徵?
A4: 會,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2條之2第2項規定,境外電商營業人以匯款方式繳納營業稅者,應將繳納稅額或罰鍰金額(新臺幣)全額匯入指定公庫,並應自行負擔匯費及相關處理手續費用,如有短繳稅款、滯納金及利息等情事,國稅局會補徵。
更新日期:11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