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電商營業人匯款繳納營業稅異常態樣分析表
序號 | 異常種類 | 說明 | 建議處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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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戶名填寫錯誤 | 受款人戶名「National Taxation Bureau of Taipei,Ministry of Finance」誤寫成「National Taxation Bureau of Taipei」或「National Taxation Bureau of Taipei, Ministry of Taipei」。 | 請正確填寫受款人戶名「National Taxation Bureau of Taipei,Ministry of Finance 」。 |
2 | 帳號填寫錯誤 | 受款人帳號「045036070263」誤寫成「045036072063」 | 請正確填寫受款人帳號「045036070263」。 |
3 | 透過中間銀行以新臺幣匯款,「收費明細」欄位填選「SHA」 | 1. 中間銀行扣除金資及處理手續費後之淨額解付入指定帳戶,手續費依各銀行規定計收。 2. 指定公庫收取手續費新臺幣200元。 |
1. 請匯款繳納營業稅時「收費明細」欄位應選擇「OUR」。 2. 匯款繳納營業稅應納稅額時加計金資、處理手續費及指定公庫手續費一併匯款。 3. 可選擇不透過中間銀行直接以電文洽詢指定公庫(銀行代碼SWIFT CODE:BKTWTWTP045)應匯款總額,惟應注意電文往來時間,以免逾期繳納稅款。 |
4 | 透過中間銀行以新臺幣匯款,「收費明細」欄填選「OUR」 | 1. 中間銀行扣除金資手續費後之淨額解付入指定帳戶,金資手續費依各銀行規定計收。 2. 指定公庫收取手續費新臺幣200元。 |
1. 請匯款繳納營業稅應納稅額時加計金資及指定公庫手續費一併匯款。 2. 可選擇不透過中間銀行直接以電文洽詢指定公庫(銀行代碼SWIFT CODE:BKTWTWTP045)應匯款總額,惟應注意電文往來時間,以免逾期繳納稅款。 |
5 | 逕以外幣匯款至指定公庫,「收費明細」欄位填選「SHA」 | 1. 指定公庫以解款時之匯率兌換為新臺幣並扣除手續費後之淨額解付入指定帳戶。 2. 指定公庫手續費計算方式:指定公庫收到之匯款金額兌換為新臺幣金額之萬分之五。(如低於新臺幣200元,以新臺幣200元計收,如高於新臺幣800元,以新臺幣800元計收。) |
1. 建議匯款繳納營業稅時「收費明細」欄位應選擇「OUR」。 2. 如「收費明細」欄填選「SHA」時,匯款時將應納稅額加計指定公庫手續費一併匯款。 |
6 | 逾限繳日期匯款或未匯款繳納稅款 | 1. 請留意法定繳納期限,並於繳納期間屆滿前將應繳稅額匯入該局301專戶,以避免逾期繳納致增加滯納金負擔。 2. 若有接獲通知匯款異常情形,應儘快洽匯款銀行查詢並提示匯款證明文件。 |
備註: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2條之2第2項規定,以匯款方式繳納營業稅者,應自行負擔各階段銀行收取之匯費及相關處理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