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56年7月1日,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財政部決定將原由臺北市稅捐處代徵之國稅收回自徵,因而設立本局。成立初期本局暫與臺北市稅捐處同址辦公,民國73年遷至忠孝東路4段547號,為提供民眾更便捷之洽公環境,於81年9月29日再遷至中華路1段2號之現址。
本市服務轄區面積有272平方公里,轄區人口約260餘萬人。本局依行政區域設有大安、松山、信義及中正4個分局,中北、中南、萬華、士林、北投、南港、文山、內湖及大同等9個稽徵所。
本局自民國92年1月1日起配合營業稅改由國稅局自徵,及自100年6月1日起施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目前負責稽徵之稅捐共有10種稅目,分別為: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及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稅目。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自102年1月1日起,機關名銜變更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本局為最早設立的國稅稽徵機關,於歷任局長殫精竭智、創新建制下,為國稅之稽徵奠定良好基礎,隨著全球化、國際化及數位資訊的演進,本局不斷精進稽徵技術提升服務品質,進行各項稅制、政改革,包括:推動預先訂價之簽署,完成全國第一件雙邊預先訂價協議案簽署,並全面啟動移轉訂價之查核、推動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及跨境商課稅制度等,不僅對為民服務品質之提升及各項業務之自動化不遺餘力,對上級長官賦予之稅收責任更未敢稍有鬆懈。
臺北國稅局一路走過半個世紀,每一項變革都是成長的動力,每一次挑戰更增強精進的實力;於民眾、企業需求、政府企盼下,本局將秉持一貫為民服務宗旨,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在求新、求變、求好的原則下,為民眾提供更快速、便捷的服務,以展現稅務機關響應政府再造、創造企業型新政府的效率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