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信義分局
| 日期 | 文號 | 主旨及公告事項 | 公示送達 公文及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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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7月15日 | 財北國稅信義營業字第1150158406號 | 公示送達納稅義務人永春良品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駱昕妤)之行政文書。 公示送達名冊所列旨揭1家營利事業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並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請各納稅義務人速攜帶公司行號及負責人印章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信義分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逾期未領取,即依有關規定處理,請勿延誤,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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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7月6日 | 財北國稅信義營業字第1150158036號 | 公示送達納稅義務人林斯漢堡美式餐館(負責人:陳亮宇)之行政文書。 公示送達名冊所列旨揭1家營利事業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並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請各納稅義務人速攜帶公司行號及負責人印章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信義分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逾期未領取,即依有關規定處理,請勿延誤,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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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6月15日 | 財北國稅信義營業字第1150157238號 | 公示送達納稅義務人華飛國際有限公司(清算人:龔瑞欽)之陳述意見函。 公示送達名冊所列旨揭1家營利事業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並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請各納稅義務人速攜帶公司行號及清算人印章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信義分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逾期未領取,即依有關規定處理,請勿延誤,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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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6月10日 | 財北國稅信義營業字第1150157042號 | 公示送達納稅義務人永春良品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駱昕妤)之行政文書。 公示送達名冊所列旨揭1家營利事業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並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請各納稅義務人速攜帶公司行號及負責人印章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信義分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逾期未領取,即依有關規定處理,請勿延誤,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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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6月10日 | 財北國稅信義營業字第1150157039號 | 公示送達納稅義務人芬斯塔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田立爵)之行政文書。 公示送達名冊所列旨揭1家營利事業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並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請各納稅義務人速攜帶公司行號及清算人印章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信義分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逾期未領取,即依有關規定處理,請勿延誤,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