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大同稽徵所 日期 文號 主旨及公告事項 公示送達 公文及名冊 115年8月10日 財北國稅大同營業字第1150604544號 公示送達納稅義務人鴻鑫餘有限公司公文書2份。 公示送達名冊所列旨揭納稅義務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並自黏貼本局機關公告欄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請納稅義務人速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至本局大同稽徵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逾期不領,即依有關規定處理,請勿延誤,特此公告。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