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大安分局 日期 文號 主旨及公告事項 公示送達 公文及名冊 113年2月27日 財北國稅大安營業字第1130451884號 公示送達納稅義務人夏璽玥企業有限公司變更或註銷稅籍登記催辦函。 公示送達名冊所列旨揭營利事業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並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請納稅義務人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營業稅課辦理變更或註銷稅籍登記,逾期未申請變更登記,逕依相關規定裁罰處分,請勿延誤,特此公告。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