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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稽徵所

公告單位:萬華稽徵所

日期 文號 主旨及公告事項 公示送達
公文及名冊
113年1月25日 財北國稅萬華綜所字第1130700318號

公示送達納稅義務人公示送達納稅義務人李國龍君其他公文書(文號:財北國稅萬華綜所字第1130700047號函)。

公示送達名冊列旨揭納稅義務人應為送達之處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並自黏貼本局機關公告欄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請納稅義務人攜帶本人身分證明文件(含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等)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萬華稽徵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請勿延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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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