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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稽徵所

公告單位:萬華稽徵所

日期 文號 主旨及公告事項 公示送達
公文及名冊
115年6月30日 財北國稅萬華營業字第1150703237號

公示送達納稅義務人黃靖崴等1件陳述意見函(財北國稅萬華營業字第1150703029號函)。

公示送達名冊所列旨揭1家營利事業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並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請納稅義務人速攜帶公司行號及負責人、代表人、清算人或管理人印章至本局萬華稽徵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請勿延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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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6月24日 財北國稅萬華綜所字第1150703077號

公示送達納稅義務人李春結君等4件其他公文書(財北國稅萬華綜所字第1140704341號函、 財北國稅萬華綜所字第1150702591號函、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15年4月29日財北國稅萬華綜所字第1150702146號函、財北國稅萬華綜所字第1140701591F號函 )。

公示送達名冊所列旨揭納稅義務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並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即發生送達效力,請納稅義務人速攜帶本人印章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萬華稽徵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並持繳款書向公庫繳納,逾期不繳,即依有關規定處理,請勿延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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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