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營所稅組 日期 文號 主旨及公告事項 公示送達 公文及名冊 113年1月9日 財北國稅營所字第1130001136號 公示送達營利事業所得稅調查通知書。 公示送達名冊所列旨揭1家營利事業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並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即發生送達效力,請各納稅義務人速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至本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逾期即依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處理,請勿延誤,特此公告。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