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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申請程序

納稅者權利保護 案件申請程序文宣

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申請程序圖文宣說明:

納稅者申請事項:
1.稅捐爭議需溝通協調
2.申訴或陳情
3.行政救濟需諮詢與協助

申請方式:書面、言詞、電話、傳真、網路

受理單位:國稅局總局、各分局、各稽徵所

處理期限:
1.溝通協調案件:60天
2.申訴陳情案件:30天
3.救濟諮詢案件:60天

處理結果:均須答復申請人

納稅者得主張之權利:
1.選任代理人或偕同輔佐人到場
2.於告知稅捐稽徵機關後,就到場調查過程進行錄音錄影

更新日期:112-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