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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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補助一般國內員工電話費是否須通報員工所得 | 營所稅 | Wendy | 112-02-10 10:54:00 | 公司補助一般國內員工電話費是否須通報員工所得 員工會拿電話費帳單申請定額補助(電話帳單為員工姓名)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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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E | 112-02-23 10:24:00 | 1.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4款規定:「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第3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四、第1款薪資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 2.承上,公司按月定額給付員工之電話費補助,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4款規定之補助費,應併同薪資所得課徵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