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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店家開立給客人的電子發票作廢,但證明聯遺失,該如何處理? 營業稅 胡小姐 109-03-13 13:38:00 1.經過:店家開立電子發票證明聯給客人,但因漏開統編而作廢重開,但事後找不到已作廢之電子發票證明聯(可能忘記從客人那取回) 2.請問: (1)如該發票之後中獎,是否可領獎?(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已上傳為作廢發票) (2)稅務上該如何處理?(例如:是否需向稅局報備該作廢之電子發票遺失事宜?會有罰則嗎?)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臺北國稅局 109-03-24 11:11:00 一、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有第9條第1項規定應記載事項記載錯誤情事者,應另行開立。前項情形,該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如為電子發票,已列印之電子發票證明聯應收回註明『作廢』字樣,並均應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 二、次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前段規定:「中獎統一發票,已載明買受人者,以買受人為中獎人;未載明買受人者,其中獎人如下:二、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持有人。」同法第15條之1第3款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代發獎金單位溢付獎金者,其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責令該營業人賠付溢付獎金:三、作廢發票未收回統一發票收執聯或電子發票證明聯。」 三、營業人開立之發票如有作廢重開情形,應依上開規定辦理。您如仍有疑義,請檢具相關事證逕向所在地分局、稽徵所洽詢。
2 Bruce 110-04-16 16:47:00 我於4/12日在大直World Gym購買會員會籍 & 兩個月月費(有使用載具),但公司需要紙本發票才能申請津貼,經詢問後,World Gym財務說不能收回載具改開紙本發票,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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