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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店家開立電子發票卻無法將發票存入載具 營業稅 Allen 111-09-21 14:05:00 呂桑小吃店(統一編號:17738377)在結帳時說沒有掃描設備所以無法將電子發票存入載具,請協助輔導改善,謝謝!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臺北國稅局 111-09-27 09:39:00 一、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21點第1項及第2項前段規定:「營業人應具備正確讀取共通性載具之條碼掃描機具或設備。但經營無實體店面者不在此限。買受人以共通性載具索取雲端發票者,營業人不得拒絕。」 二、有關反映至呂桑小吃店(統一編號:17738377)消費,使用載具索取雲端發票遭拒一節,將請所在地分局、稽徵所輔導營業人確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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