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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手開三聯發票-複寫問題 營業稅 魏小姐 111-03-16 14:09:00 收到的手開三聯發票,因為最後一連複寫不清楚, (1)對方直接用原子筆描寫,這樣可以嗎?(2)後兩聯沒放到複寫紙,直接用原子筆補寫上去,變成一聯有複寫,一聯是原子筆直接寫的,這樣可以嗎?感謝解答~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臺北國稅局 111-03-21 16:57:00 您好: 一、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除應分別依規定格式據實載明字軌號碼、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課稅別、稅額及總計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但其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以定價開立。一、營業人使用三聯式統一發票者,應載明買受人名稱及統一編號。」 二、有關統一發票之開立,請依前開規定事項記載,並於各聯處記載一致,如仍有疑義,請檢具相關資料向營業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洽詢。
2 ANNA 111-04-18 11:59:00 國稅局沒有規定一定要用複寫紙寫,所以可以用原子筆直接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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