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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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查到對方公司的統一編號與營業登記,但不願意開帶統編的收據給我是為什麼? | 阿澈 | 112-06-13 11:31:00 | 最近預計出遊,因有報帳需求所以向旅店詢問了是否可開立收據,對方表示只能夠開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旅館的大章也沒有壓統編,但上網查詢他們是有統編也有營業登記的店家,請問這樣的狀況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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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北國稅局銷售稅組 | 112-06-15 14:17:00 | 一、 相關法令規定如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1項:「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但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 二、 您可以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示資料查詢/是否使用統一發票行號查詢,惟該資料係以最近3期完成統一發票申報作業的公司行號為限,倘查詢結果為無發票資訊,尚不代表為免用發票店家。建議您亦可逕向營業人所在地稽徵機關洽詢該店家是否為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或為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