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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悠遊卡搭乘捷運是否可申報營業稅 營業稅 Haru 113-06-05 13:35:00 請問悠遊卡搭乘捷運有申請搭乘證明是否可以扣抵進項稅額?如果可以,發票號碼是打上悠遊卡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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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國稅局銷售稅組 113-06-08 15:18:00 一、相關規定如下: (一)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3條:「營業人以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者,應具有載明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之左列憑證:一、購買貨物或勞務時,所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二、有第3條第3項第1款規定視為銷售貨物,或同條第4項準用該條款規定視為銷售勞務者,所自行開立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三、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 (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10款及第13款:「本法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依本法第35條規定,應檢附之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如下:…十、員工出差取得運輸事業開立之火(汽)車、高鐵、船舶、飛機等收據或票根之影本。…十三、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或影本。…」 二、營業人應檢附之退抵稅款文件為取得票根或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是以,悠遊卡搭乘證明依前揭規定,尚非屬可扣抵銷項稅額之進項憑證。如仍有疑義,請檢具相關資料,逕向營業人所在地稽徵機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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