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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外銷勞務零稅率免開發票要申報營業稅嗎 營業稅 110-08-06 09:29:00 你好,請問外銷"勞務"適用零稅率且免開立統一發票需要申報營業稅嗎?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臺北國稅局 110-08-10 12:46:00 一、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2項規定,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二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依第7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一期,於次月15日前依前項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但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次依同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2款規定,營業人依本法第7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者,應具備之文件如下: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取得外匯結售或存入政府指定之銀行者,為政府指定外匯銀行掣發之外匯證明文 件;取得外匯未經結售或存入政府指定之銀行者,為原始外匯收入款憑證影本。 二、有關外銷勞務適用零稅率者,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33款規定雖得免開立統一發票,惟仍應依上開規定申報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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