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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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負擔地價稅與房屋稅 | 稅務行政 | 王瑞芸 | 112-12-27 08:56:00 | 請問若合約訂定地價稅與房屋稅由承租人負擔,是否需申報出租人租賃所得,若逾2萬元,是否也須代扣稅金與補充保費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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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YA | 112-12-29 17:19:00 | 一、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負擔地價稅與房屋稅,承租人因履行此項約定條件而支付之代價,實際即為租賃財產權利之代價,與支付現金租金之性質相同,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92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 二、另有關有無代扣補充保險費一節,請逕洽主管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