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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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金額皆給父親 | 贈與稅 | Celine | 113-08-26 16:07:00 | 請問若名下土地買賣金額全數給父親,(買方是否可直接匯款至父親戶頭?)以及需要在哪個環節進行贈與稅申請?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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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蝦米 | 113-08-29 11:05:00 | 依贈與稅法第四條規定:「本法稱贈與,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倘若賣方主張將土地買賣價金全數給父親,並指定買方將買賣價金直接匯款至賣方父親戶頭,則須在買方匯款完成後,由賣方申報現金贈與予父親,申報時併同檢附贈與契約書、出售土地之買賣契約書及資金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