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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發票遺失申請專案作廢退稅 營業稅 vickie 111-04-11 14:50:00 110/5開立電子發票給客戶,於111/3核帳時發現客戶少付110/5貨款,客戶遺失發票,客戶要求重開發票重新請款,不接受與正本相符的影本發票,請問是否能請客戶簽立遺失發票聲明書辦理專案退稅,並重開發票給客戶?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臺北國稅局 111-04-12 16:25:00 您好: 一、相關法令規定如下: (一)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第3項:「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有第9條第1項規定應記載事項記載錯誤情事者,應另行開立。前項情形,該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如為電子發票,已列印之電子發票證明聯應收回註明『作廢』字樣,並均應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 二、依所詢內容,尚非屬統一發票書寫錯誤情形,應依前揭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第3項規定辦理。如仍有疑義,請檢具相關資料向營業人所在地稽徵機關洽詢。
2 Wen 111-12-26 19:30:00 若發票扣抵聯、存根聯皆遺失,但買受人資訊錯誤,可以辦理專案作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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