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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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財產予子女,差額由雙親借貸,並於銀行撥款後還款是否視為贈與? | 贈與稅 | 朱小姐 | 112-12-13 17:12:00 | 您好,雙親先前購置之預售屋即將交屋,由於生活習慣改變,欲將預售屋賣予子女。建商僅約定70%銀行貸款及30%自備款。銀行對保後子女可以85%貸款,子女僅需自備15%房屋款。然建商仍需要先收到30%之自備款,除子女名下15%資金以外,請問15%的自備款差額可以由子女與雙親借款並約定還款日期,待房屋交屋後由銀行代償嗎?(半年內) 請問該行為是否會視為贈與或者可被視為短期資金周轉? 感謝!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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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indy | 112-12-15 14:05:00 | 父母借貸好像都很個案判斷耶,可能還是電話詢問戶籍地的國稅局會比較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