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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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詢問 | 稅務行政 | Kitty | 112-11-03 14:15:00 | 想請問員工收到店家給的空白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自已填寫內容及金額,但內容及金額填寫錯誤,是否可以修正金額,並蓋上以員工的個人小章做請款呢?現行法令針對收據內容金額填寫錯誤有什麼規定嗎?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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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reda | 112-11-07 16:53:00 | 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2條規定:「各項外來憑證或對外憑證應載有交易雙方之名稱、地址、統一編號、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及營業稅額並加蓋印章。外來憑證屬個人出具之收據,並應載明出據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對外憑證開立予非營利事業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免填載買受人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樓主所詢疑義,請依前開規定辦理,並由稽徵機關依個案事實查明核實認定,另涉有財務會計疑義部分,請逕洽商業主管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