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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交換銷項發票做廢 營業稅 Sherry 110-07-05 11:35:00 以交換模式開立的作廢的發票,因買方無法執行確認作業導致作廢不成立,屆時申報該如何處理?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臺北國稅局 110-07-07 17:01:00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9點前段規定:「電子發票之開立、作廢、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應經交易相對人同意。」,倘買方未接收確認發票作廢訊息,即賣方未取得交易相對人同意,則視同作廢未成立,賣方應申報該張發票。如仍有疑義,請洽詢營業人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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