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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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票開立問題 | 營業稅 | LM | 115-04-13 16:52:00 | 國外客戶下單給我司,客戶指示出貨給客戶國內分公司(非保稅區),貨款由國外客戶匯款。1.出貨時適用二聯發票內含稅還是三聯外加稅?2.發票開立對象為國外公司還是國內分公司?謝謝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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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臺北國稅局銷售稅組 | 115-04-16 16:07:00 | 一、相關法令規定: (一)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第32條第2項:「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營業人依第14條規定計算之銷項稅額,買受人為營業人者,應與銷售額於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之;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以定價開立統一發票。」 (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統一發票之種類及用途如下:一、三聯式統一發票:專供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營業人,……。二、二聯式統一發票:專供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非營業人,……。」 二、營業人銷售貨物與國外客戶並依其指示出貨與客戶國內分公司,依上開規定,應以定價(內含營業稅)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與國外公司。您如仍有疑義,請檢附交易相關資料逕向貴公司所在地國稅局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