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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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支付網路寫手、人氣部落客在網路撰寫推薦文章的報酬,依何種所得類別辦理扣繳申報 | 綜所稅 | Wu | 111-01-03 16:32:00 | 公司推銷商品常找名人代言或推薦,爭取消費者的信任,針對網路行銷部分,則是委託網路寫手、人氣部落客撰寫推薦文章。對此種「薦證式廣告」 所支付的報酬,應依何種所得類別辦理所得稅扣繳申報?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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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北國稅局 | 111-01-04 10:57:00 | 有關執行業務所得及薪資所得之判斷,須以提供勞務者是否以專業性勞務或技藝自力營生、負擔資金成本與必要費用及盈虧風險,或純係受僱提供勞務收取酬勞而定,倘您對個案之徵免持有疑義,請檢附具體事實資料,逕向所轄稽徵機關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