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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電子發票代開公司可以自行判定賣家有開虛擬訂單嗎? 稅務行政 CHEN 114-07-08 13:30:00 我是消費者,因為被店家罵我害他們被認定開虛擬訂單, 但我們都是受害者 ,請問那個單位可以處理,我們真的被罵的很不開心。 但一切的錯誤,都是電子發票系統的BUG ,將店家尚未出貨未收費的預購商品(到貨時間不明)電子發票發給消費者,造成消費者恐慌 ( 一次快10 張電子發票消費記錄連發) 因店家對外店名與統編上的名字不同,所以我消費者第一時間沒反應過來。 想與代開電子發票公司確認,這家是那一家,我應該沒有一次性消費消費這麼多筆。。 實在查不到,多次與代開電子發票公司請他幫我與對方確認是不是開錯人了。 對方置之不理。 後來輾轉,我自已查到該店家,也與對方確認這快10張的電子發票是尚未出貨的訂單( 也未付款) ,是系統BUG 誤開,一次性發送。 本以為到此結束。 結果幾天後,店家很生氣的告訴我,因為我多次否認有購買,所以他們被認定開虛擬訂單。 這造成我可能再也無法與該店家消費 (被拒絕) ,對店家也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困擾。 但這一切的原頭不是該代開公司的問題嗎!? 為什麼是消費者與店家蒙上不白之冤。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臺北國稅局銷售稅組 114-07-10 09:42:00 一、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1項:「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買賣業(銷售貨物之營業)開立憑證時限:一、以發貨時為限。但發貨前已收之貨款部分,應先行開立。……」 二、所詢疑義,提供上開法令規定供您參考。如您仍有疑義,請檢附具體交易資料逕向營業人稅籍登記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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