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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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營業稅 | 營業稅 | 安安 | 114-06-26 00:51:00 | 請問以下問題: 1.已立案之補習班是否需要支付營業稅 2.「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上面查詢不到資料,是否就代表沒有稅籍編號 3.目前補習班之營收都存入至負責人帳戶,若一年營收達至千萬,是仍可繼續存至負責人帳戶?還是需要存入至補習班之帳戶? 謝謝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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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北國稅局銷售稅組 | 114-06-27 09:20:00 | 一、相關規定如下: (一)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五、學校、幼稚園與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之教育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文化勞務。……」第29條:「專營第8條第1項第2款至第5款、……之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及各級政府機關,得免辦稅籍登記。」 (二)財政部75年9月8日台財稅第7549419號函:「依法向教育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或立案之短期補習班,其所提供之教育勞務,依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營業稅,……」 二、所詢補習班課稅疑義涉及營業稅部分,依上開規定,已依法向教育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且專營提供教育勞務者得免辦稅籍登記,惟其如銷售書籍等其他貨物或非屬教育勞務之銷售額,仍應依法課徵營業稅。臺端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www.etax.nat.gov.tw)查詢「已辦理」稅籍登記之營業人資料,路徑:首頁/線上服務/公示資料查詢/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臺端如仍有疑義,請檢附個案資料逕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