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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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匯款至海外給妻子的報稅 | 贈與稅 | Roy | 111-05-10 22:42:00 | 請問如果我從台灣線上兌換新台幣250萬元成日圓,再電匯至日本給我太太,作為她生活、手術、投資等用途,算是借給太太的,會需要報稅嗎 (一般講的夫妻贈與好像都是國內)? 另外也想請問,這筆錢在銀行匯款時,都填寫成 贍家匯款支出,這樣是合法的嗎?謝謝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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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北國稅局 | 111-05-13 18:23:00 | 一、臺端自國內銀行帳戶兌換日圓滙至日本配偶銀行帳戶,如是扶養義務而支付之生活費及醫藥費,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4款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如是配偶間無償贈與,依同法第6款規定,亦不計入贈與總額。 二、銀行滙款單滙款用途請依給付事實據實填報。 |
2 | Roy | 111-05-14 18:25:00 | 我了解了, 感謝您的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