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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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福利委員會開請老師上課所得 | May | 109-03-24 10:54:00 | 公司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請老師上課,需開立扣繳憑單給老師,扣繳憑單所得為兼職所得還是其他所得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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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北國稅局 | 109-04-08 17:30:00 | 依財政部74年4月23日台財稅第14917號函規定,公私機關、團體、事業及各級學校,開課或舉辦各項訓練班、講習會,及其他類似性質之活動,聘請授課人員講授課程,所發給之鐘點費,屬同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所稱薪資所得。 |
2 | May | 109-04-13 10:27:00 | 如職工福利委員會無員工,仍可將老師申報薪資所得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