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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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給付所得的單位)是否可以改用電子信箱方式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給「非個人」所得人? | 瑪麗亞凱莉 | 115-02-23 17:59:00 | 公司(給付所得的單位)是否可以改用電子信箱方式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給「非個人」所得人?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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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小潔 | 115-03-02 15:40:00 | 因為通知方式沒有限紙本寄送,所以實務上如果所得人能接受以電子郵件寄發憑單電子檔,那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也可以。但建議公司要留底有寄送成功的證明,以備國稅局日後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