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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員工旅遊所得申報 綜所稅 YL 112-09-04 11:44:00 請問公司員工旅遊如係提供多個國內旅遊行程供全體員工選擇,全體員工均可參加,每個行程達成團人數即可出團(但每團有人數上限),此種情況依法規是否免視為員工所得? 謝謝!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Oscar 112-09-04 12:06:00 財政部83.9.7台財稅第831608021號營利事業舉辦員工國內外旅遊如何併計員工所得課稅釋疑函文中已說明,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之國內、外旅遊所支付之費用,免視為員工之所得,惟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應認屬各該員工之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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