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
公司製作形象T-shirt是否屬於可扣抵進項稅額 | 營業稅 | 謝 | 112-02-20 11:47:00 | 您好,請問若公司為宣傳公司品牌而製作形象T-shirt,所取具之統一發票是否屬於可扣抵進項?因查詢相關紀錄僅有「營業人為員工購置工作服、工作鞋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可否扣抵?答復:如係員工在工作場所穿著者,可依法扣抵,如係假借工作服之名,而非在工作場所穿著者,不能扣抵。(財政部賦稅署75/04/10台稅二發第7523166號函)」,還請協助解惑,謝謝!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
1 | 臺北國稅局銷售稅組 | 112-02-21 10:18:00 | 一、相關規定如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33條所列之憑證者。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五、自用乘人小汽車。營業人專營第8條第1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營業人因兼營第8條第1項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因本法其他規定而有部分不得扣抵情形者,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與計算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二、所詢公司製作形象T-shirt進項稅額倘無前揭規定不得扣抵情事,可依法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您如仍有疑義,請檢送具體案例資料,逕向營業人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