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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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薪資台灣需申報嗎? | 綜所稅 | lala | 112-12-04 11:00:00 | 預計下個月至德國當地地公司工作約3年,薪資由德國公司發放,在當地需繳所得稅.請問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在台灣我需要如何申報,在德國已繳的稅,在台灣可以全數底扣嗎?謝謝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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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ayday | 112-12-08 10:29:00 | 一、臺端如為所得稅法第7條第2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由德國公司發放之薪資所得屬臺端之海外所得,應自行申報計入課稅年度之個人基本所 得額,按所得稅額基本條例課稅。另海外所得已依德國法律規定繳納的所得稅,得扣抵基本稅額,惟扣抵金額不得超過因加計海外所得,而依規定計算增加的基本稅額。前述扣抵,應提出德國稅務機關發給同一年度納稅證明。 二、另上揭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係指下列2種: (1)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 (2)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