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損失 綜所稅 Viva 112-02-15 23:47:00 請問我透過複委託國內券商方式去買A美股,原本這檔美股在納斯達克股票交易所購入,嗣後該美股破產下市後變更其股票代碼為B及交易所為OTC 市場,惟此美股之公司債務重整後以A美股重新上市,以致手中持有之B美股無從交易,那我的投入成本等於石沉大海,此種損失可以核認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損失嗎?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花花 112-03-09 11:27:00 因為您在2/16有補充完整的問題,本題已併該問題回復。
第一頁 1 最後一頁

(總共 1 頁,1 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