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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國稅局銷售稅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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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06 1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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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關規定如下:
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作業要點第3點:「實體通路兌獎方式如下:(一)中獎人應於領獎期限內,持有效身分證件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電子發票證明聯或公用事業掣發載有載具識別資訊之兌獎聯,向實體據點領獎。所稱有效身分證件如下:……2.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入出境許可證或居留證。3.外國人民:外國護照或居留證。……(二)中獎人應於兌獎單位公告之指定金融機構營業時間內兌領現金;對中五獎、六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百元獎之自然人,除可至上開金融機構兌獎據點領獎,亦可於兌獎單位公告之指定非金融機構上午九時起至營業時間結束(最長至二十三時止),選擇兌領現金、兌換等值商品或儲值金,其餘營業時間僅可兌換等值商品或儲值金。(三)實體據點透過兌獎平臺註記中獎人身分資訊於統一發票中獎清冊資料庫,四獎(含)以上獎別及雲端發票專屬百萬獎須先由兌獎平臺傳送至身分認證系統核驗。(四)中獎人應於中獎統一發票之領獎收據或空白處填寫中獎人姓名、中獎金額及電話。……」
二、您所詢事項,請參酌上開規定辦理,如仍有疑義,請撥打兌獎客服專線:4128282(手機請撥:02-412828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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