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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稿費認定 綜所稅 小新 114-05-08 09:47:00 請問聘請專家開會調查,專家撰寫報告供單位使用(未出版)屬於『薪資』還是『稿費』?謝謝大家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tpe 114-05-14 15:06:00 一、財政部68年8月11日台財稅第 35590號函:「......律 師事務所或翻譯社,聘請個人撰寫、翻譯專利或其他 文件以供執行業務或營業之需,所支付之報酬非屬稿 費,應屬一般勞務報酬,按薪資所得課徵所得稅」。 二、營利事業給付個人開會調查並撰寫報告之報酬,應參 照前揭規定判斷,如仍有疑義,建議檢附具體事實案 例(包括人、事、時、地及物)逕洽扣繳單位所在地之 稽徵機關審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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