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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領取政府發的就學就業津貼及職訓補助要報所得稅嗎? 綜所稅 無糖綠 113-01-14 20:31:00 如果有請領政府機關發的就學就業津貼及職訓補助也算收入嗎?是否要報所得稅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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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kevin 113-01-24 11:34:00 一、相關規定如下: (一)依財政部97年7月8日台財稅字第09704069810號函規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 動『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與『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在職進修課程,給予結訓學員之 補助費,核屬獎勵在職勞工參加職業訓練性質,且受補助者無須提供相對勞務,可依所 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二)財政部100年9月6日台財稅字第10000312280號函規定:「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 務處依『臺北市特定對象失業者穩定就業補助辦法』發給之穩定就業補助金,核屬政府 之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三)財政部100年11月4日台財稅字第10000393580號函規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 屬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作業要點』規定核發勞工之津 貼,核屬政府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 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四)財政部101年7月20日台財稅字第10100133850號函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勞 動部訂定『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發給就業弱勢者之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核屬政 府之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 條第1 項第17 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二、若非屬前述規定所發放之就學就業津貼或職訓補助,建議檢附具體事實案例(包括 就學、就業津貼及職訓補助計劃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逕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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